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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受损,延迟,信息泄漏?知道这些法律知识就可以有理据维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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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 00: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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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粗放式的发展,我国的快递业曝露出诸多问题。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数据显示,仅在去年12月,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和申诉网站受理的申诉中,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就有111203件,占总申诉量的96.7%。全国快递行业售后环节的投诉服务满意度也较低。快递出现问题投诉无门,国家对于快递是如何规范的,我该怎么维权呢,今天我们就来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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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快递实名制,谁来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安全?
“个人信息被泄露,诈骗手段各种来,防不胜防。对于频繁寄件或是企业寄件就太不方便了,更有快递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写在本上纪录,这不是故意给犯罪者可乘之机吗,谁能保证我们的信息安全,出了事,后期谁又能负责?”对于快递实名制有些网友提出了自己的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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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
(二)未定期销毁快件运单;
(三)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尚不构成犯罪;
(四)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报告。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规定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我的快递被“虐”,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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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朋友寄了几件化妆品,到货后发现快递箱完全变形,洗面奶瓶子也碎了。投诉到快递公司,对方竟让自己提供箱子被抛扔的证据。”对于北京王女士的遭遇,不少消费者都表示有同感。
快递员抛扔踩踏快递最高处5万元罚款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另外,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快递延迟,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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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快递已经寄过去一个星期了,怎么还没收到消息呢?”发给客服了也没有维护,相信很多消费者也遇到这种问题。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点如下: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承诺的时限完成递送服务。因特殊原因导致承诺的时限发生变更的,应当征得用户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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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的投递时间超出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服务时限,但尚未超出彻底延误时限(同城3日,国内异地7日,国际快件为10日)的视为快递延误,延误的赔偿应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快递服务组织在彻底延误时限到达时仍未能投递快件的,视为快递丢失,按照《快递服务行业标准》等相关规定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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