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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荣尚律师:宅基地是不是必须盖房子?不可挪作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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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0 18: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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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法妞网友咨询: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买卖?
法学本科毕业,南开大学民商法在职研究生。从事法律服务20年,一直担任所主任职务。办案认真负责,尽心尽职,敬业爱岗,为当事人依法维权,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多次评为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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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荣尚律师解答:
目前我国宅基地不允许买卖,但在同一集体内即一个村里的村民之间可以流转。
冯荣尚律师补充:
宅基地是集体依法划拨给农民建造住宅使用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存在是与住宅房屋的建设不可分离的。法律确认和保护宅基地使用权,目的是保障农户依法使用土地建造、保有其个人住宅、庭院,凡是不符合这个目的的,一般都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对于已经占有的宅基地擅自改作他用或长期不建造住宅超过期限的,集体有权收回土地,终止使用权。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因此,如果擅自改变宅基地的用途,将违反法律的规定。
冯律师结语:户口不在村里,所以理论上不再享有宅基地的权利,如果原来还有房子,则继续享有使用权,但是不再享有新建的权利,新建需要经过村委会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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