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应有的权利:男性产假
男性产假,不仅有利于婴幼儿的成长,也是实现性别平等的重要一步。许多国家都实行了男性产假制度,并不断改革完善,创新措施鼓励男性参与婴幼儿的照料工作,分担家务劳动。在国际上,男性可获得的法定育儿休假权益主要是陪产假和育儿假。这些假期使得父亲能够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承担起照料婴幼儿和配偶的责任。
陪产假在婴儿出生时为父亲们提供了重要的参与机会,使其有时间照顾婴儿,尽早进入育儿角色,同时帮助配偶产后恢复。自瑞典于1974年开始实行为期10天的“父亲日”后,其它国家纷纷效仿,在幼儿的早期发展阶段提供父亲陪产假。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统计,至2013年,根据可获得数据的167个国家中,至少有79个国家立法规定了陪产假权益。各国的陪产假长短不一。最短的在突尼斯,仅有一天,最长的在冰岛、斯洛文尼亚和芬兰,具有90天。
但我国,还没有这样的制度,作为社会大众的一员,你们觉得这个制度怎么样?该不该引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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