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到底有没有权利拒绝加班?2018劳动法:这3种情况下,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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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面试时,许多HR表示现在经常会在互相提问环节听到面试者问加班多不多,或者需不需要加班这样的问题。是因为现在的劳动者工作积极性不高吗?
或许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们只是拒绝无效加班,拒绝因为别人没有走所以自己也不能走这样浪费时间;另一方面,近些年来劳动者加班过劳猝死的信息被频繁报道,更多人愿意选择一种双休、不加班的安稳工作。
但是,工作上完全不加班是不现实的,比如说程序员“必须”加班就是行业潜规则。为了保护劳动者,我国《劳动法》有对劳动者的加班时长、加班费等强制规定,违反规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单位将受到高额罚款的惩罚。
按照法律规定,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后,用人单位可安排劳动者加班,每天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且劳动者身体状况允许时可延长至最多3个小时;每月累计加班时长不超过36小时。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及哺乳期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
法律虽然给了劳动者可以选择是否加班的权利,但是这并不说明所有的加班要求劳动者都可以拒绝,以下3种情况下,劳动者无权拒绝加班!
1、抢险救灾
当发生火灾、地震、车祸等自然灾害或事故,严重危害到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时,开展相关救灾工作的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一线救灾人员、医护人员、物资输送线路等都需要第一时间到位,连续长时间高强度工作。
2、设备抢修
当重要的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影响到人民正常生活工作时,相关设施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加班抢险以保障设备设施在最快的时间内恢复运行。
比如说大面积停电、断网等,必须立即安排人员抢修;大型设备必须在节假日停运检修的,检修人员也不能拒绝加班作业。
3、其他紧急任务
法律规定的其他需要相关人员加班的情况,比如说紧急国防任务、供销企业在旺季的收购、运输及加工等紧急工作。
劳动者们要分清自己工作岗位的性质以及加班的情况,可以拒绝加班的时候完全可以量力而为,但到了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时,就不要说劳动法规定有权拒绝加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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