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无疆 发表于 2018-10-24 12:54:36

2018重庆教师备考资料:教育法律法规之学生权利和教师权利 ...

综合素质上的教育法律法规部分主要分为三部分内容: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附录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在考试时是8道左右的单选题,共占16分左右。
一、教师的权利
教师的权利一共有六大权利: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指导评价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和进修培训权。
1、教育教学权(教师最基本的权利)
(1)教师教育教学活动不可剥夺,也就是说教师上课的权利不能剥夺,注意:必须是合法的教育教学活动。
(2)教师自主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注意:必须是不得违法和不得违背教育教学规律。
(3)教师可以采取不同的教学形式和方法进行教学改革和实验。注意:必须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教学大纲的要求。
总结:这项权利最经常考的是学校不让老师上课或不让教师改进课程。
2、学术研究权
主要是参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与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
总结:此项权利考的不多,注意一定是学术团体中进行交流。如果出现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改进教学方法,进行学术创新等,是教师的教育教学权。
3、指导评价权
指的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是主导地位,可以评价和指导学生的权利。注意: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评价时,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涉。
总结:此项权利经常会考到。材料中只要体现了教师评价学生的作文、行为,给予学生一定的指导等均选此项。
4、报酬待遇权
有三点注意:第一,法律规定,教师的工资是不能拖欠的,学校不得克扣或变相克扣教师的工资;第二,工资、奖金、津贴、医疗、住房、退休等均属报酬待遇;第三,《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的水平。
总结:此项权利考的不是很多,但是我们必须知道。
5、参与管理权
(1)公民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注意:合理
(2)教师应正确行使批评建议权,不得歪曲事实、进行人身攻击。
(3)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形式才与管理。
总结:管理的是学校!!!通过工会进行管理
6、进修培训权
(1)教师有权参加,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2)必须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之下。
(3)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应保证教师此项权利。
总结:此项权利经常考学校无故剥夺教师的进修培训权,比如“高三课程多、学校事情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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