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加大青少年 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
巴林左旗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规定,加大未成年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自觉贯彻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维权职责,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一、高度重视,稳步推进青少年维权工作。旗法援中心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根据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细化具体任务,明确岗位责任,确保青少年维权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章立制,认真履行职责。制定出台《巴林左旗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办法》,全面地细化每一个细节,不断提升青少年法律援助业务水平;建立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案件回访、疑难案件讨论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对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件进行了全程指派,自侦查阶段起到审判阶段,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龄长、经验丰富、熟悉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律师为青少年提供辩护,辩护意见大部分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法院采纳,许多青少年被从轻、减轻或者被免于处罚。2013-2017年共接待有关青少年维权来电、来访200多人次,办理青少年维权案件40余件,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依托网络,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并完善青少年法律援助网络,抓住全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打造城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农村牧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即以旗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13个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主导,175个村居(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的三级青少年维权网络,推行柜台式服务开放办公,设立青少年接待“绿色通道”;在村民小组(独贵龙)设立青少年维权联系人,及时了解青少年法律需求。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工作体系与制度,不断拓展青少年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方便青少年就近申请获得法津援助。
在团委、民政、教育、妇联、残联、检察院、人民法院等行业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横向联系,有效整合资源,形成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合力,建立由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退休干部爱心联合体,为青少年维权提供专业人员保障。
四、降低标准,扩大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降低法律援助标准,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申请法律援助简化审批手续,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全程帮扶,提升服务质量,对青少年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全程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化指派、优质服务。建立旁听制度,对重点或影响力大的青少年案件进行旁听。
五、把握契机,加大对未成年犯罪援助力度。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旗法援中心主动与公、检、法等部门联系,重点抓好未成年犯罪的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援助工作,每年定期召开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席会议,专门研究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六、加强学习,提高对青少年服务水平。法援中心在工作中,采取专题培训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开展青少年维权法律法规学习。同时安排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案件,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打造高素质青少年维权队伍。
七、加强宣传,开展青少年维权法治教育活动。积极利用法治宣传月、普法行、法律进校园、六一儿童节和“12.4”宪法日等活动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联合教育部门在教育系统中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有效地防范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发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在重大节日开展集中法律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申请知识等形式,对广大青少年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维权意识,营造了青少年法律维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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