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正义 发表于 2018-11-7 07:44:44

购房后未取得房产证,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法律常识



购房者在买房时,协助购房者办理房产证是开发商的主要义务。我国法律规定,开发商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购房者购买其所售房屋后,有义务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协助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并提供所需要的各种证明文件。如果开发商拒绝括助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则其行为违法,购房者有权要求与其解除合同。不过,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请求解除合同应当注意行使合同解除权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当发生法定解除权事由时,合同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权。法律没有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约定时限的,经对方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3个月,对方没有催告的,可以在1年内行使解除权;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将失去。
退房流程一般分为三步:首先,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开发商同意的,双方协商处理交还房屋、退款、赔偿损失等事宜;开发商不同意的,依法向所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赔偿相关损失,由法院判决。其次,在购房合同解除后,可向贷款银行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货款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这种请求法院应给子支持。最后,将开发商归还的购房款优先归还享有抵押权的银行。开发商在归还购房款时可以将代为偿还的银行款项于以扣除。
在此提醒大家,购买房产时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因为实际购买房屋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复杂的问题,令人防不胜防,措手不及。只有在平时掌握各方面的知识与法律有关规定,才可以在购房时避免不必要的麻顺。
基本案情

2013年5月,雷某看中一套现房,并与开发商初步达成了购房意向,2013年5月18日,雷某签订购房合同,支付全额房款,拿到房屋钥匙,开发商承诺在3个月内协助雷某办理好房产证。7月份雷某经简单装修。搬入该房屋。雷某找到开发商,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协助办理房产证,但是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拖延。现雷某已入住1年多,还未办理房产证,雷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案情分析

本案中,开发商无故拖延办理房产证违反法律规定,雷某有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第一,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该开发商有义务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协助雷某办理房产证,并提供所需要的各种证明文件。
此外,本案中,该开发商在雷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曾承诺,在合同答订后3个月之内帮助富某办理房产证,因此帮助办理房产证也是该开发商的约定义务。
第二,开发商拒绝帮助雷某办理房产证的行为既违法又违约,雷某有权要求与其解除合同。
本案中,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1个月之后,雷某曾数次找到该开发商要求其实现当时的承诺,帮助办理房产证,但却遭到开发商的无理推脱。该开发商的行为既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又违背了合同的约定,因此雷某完全有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要求与其解除房星买卖合同。
第三,雷某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雷某在请求与其解除合同的同时,还可以要求该开发商就无故拖延办理房产证一事给自已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虽然雷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鉴于雷某已经搬进新居居住了1年时间,并且在此期间并无其他任何不满意之处,我们建议雷某仅就损害赔及请求法院责令开发商尽快帮助其办理房产证两个方面向法院提起诉讼,避免因解除合同搬迁房屋带来的各种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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