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743|回复: 0
收起左侧

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能否申请取保或缓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7-16 05: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加入

×
取保候审可以减少国家用于在押人员的生活、管理费用等项开支,从而减轻羁押场所的工作压力,降低刑事诉讼成本,提高刑事效益。
法律咨询:盗窃能否取保或缓刑
我朋友盗窃了一个笔记本电脑三千多块,是和三个老乡一起拿的,但现在抓获了就我朋友一个人那三个没抓到现在我朋友在看守所也呆了一个月了逮捕通知也已经下了了,不知道他会被判多久,请问他这个事能否取保或缓刑呢?
RI3XUObxb2Q10Zi3.jpg

北京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严俊律师回答:
你好,是可以申请取保的。
严俊律师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四条执行机关应当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十五条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已过复核申请期限或者经复核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银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gJ3663Y3cLV1YC8y.jpg

第十六条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经查证属实后,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对保证人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严俊律师补充:
第十七条执行机关应当向保证人宣布罚款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站所发表的文章。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4、本站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站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客服热线
400-1234-888 周一至周日:09:00 - 21:00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科技路88号现代城5号楼

天府生活网(www.fqtc.com)四川生活网为你提供房产、招聘、黄页、团购、交友、二手、宠物、车辆、周边游、本地生活、供求信息等海量分类信息,是专业,免费,高效的本地生活信息服务平台。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13 Comsenz Inc.

QQ|广告报价|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免责声明|大成都 ( 蜀ICP备19006310号-4 )

GMT+8, 2024-11-21 19:58 , Processed in 0.108732 second(s), 22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