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484|回复: 0
收起左侧

上班前喝酒 上班后打架 违反纪律解除劳动合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7-22 12: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加入

×
员工叶某酒后上班违反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3万元。日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维持一审判决:公司无需支付赔偿金。
叶某系某公司的电工。2017年夏的一天,叶某在上晚班前半小时喝了三瓶啤酒。晚上7时30分左右,由于机器故障,公司员工李某叫叶某去维修。叶某要求李某开维修单,李某开好之后交给叶某。
叶某看过之后,认为不是其工作范围,遂告诉李某不修理。李某将此情况报告班组长张某,张某遂到叶某办公室交涉。在此期间叶某让张某“滚”,双方发生口角并产生肢体冲突。
叶某报警后,双方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叶某在打架中头部等处受外伤,张某轻伤。
两天后,公司以叶某临近上班前大量饮酒、酒后不能控制情绪,出言不逊,上班时与同事打架、发生打架后由派出所调解时又态度恶劣、拒不接受调解为由,向叶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随后,根据该公司制定的员工守则中“在公司工作时间进行赌博、打斗、喝酒、盗窃等有害风纪行为者,给予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规定,公司经研究并征求工会意见同意后,决定解除与叶某的劳动合同。
叶某对此不服,他认为“上班前喝酒”并非“工作时喝酒”,他受到了张某的殴打,并非主动参与打架,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3万余元。劳动仲裁部门裁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赔偿金。
仲裁裁决作出后,公司不服裁决,认为公司属于合法解除,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无需支付赔偿金。
来源:平山普法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站所发表的文章。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4、本站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站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客服热线
400-1234-888 周一至周日:09:00 - 21:00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科技路88号现代城5号楼

天府生活网(www.fqtc.com)四川生活网为你提供房产、招聘、黄页、团购、交友、二手、宠物、车辆、周边游、本地生活、供求信息等海量分类信息,是专业,免费,高效的本地生活信息服务平台。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13 Comsenz Inc.

QQ|广告报价|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免责声明|大成都 ( 蜀ICP备19006310号-4 )

GMT+8, 2024-12-28 10:55 , Processed in 0.091108 second(s), 19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