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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中涉及到的法律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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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1 19: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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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的条件
(一)结婚的实质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性不早于22周岁,女性不早于20周岁;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4、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婚姻法》第7条第1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5、限制患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疾病的人结婚。
(二)结婚的形式条件:
结婚登记是我国自然人结婚的法定形式要件,是确定夫妻关系的法定程序。
婚姻的效力
(一)无效的婚姻
《婚姻法》第10项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二)可撤销的婚姻
我国《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在一年之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中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间,分娩后一年内或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一)女方在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这样规定是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严重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
夫妻财产
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这里有个明确的前提条件,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登记结婚到离婚之间的一段时间内。登记结婚的时间是以双方去民政部门办理的日期为准,而不是双方办理结婚宴席的时间。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需要强调的是,一方结婚前的财产不会因为结婚时间的长短而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在结婚前或者结婚后进行了其他约定。作者建议,为避免将来可能因为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产生争执,一定要保留好相应的证据,以证明是自己婚前的财产。
离婚损害赔偿
(一)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二)离婚损害赔偿怎样要求
1.时间限制: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2.责任主体:对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3.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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