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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一族看过来!请收下这些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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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9 10: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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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F5oOvqqfbFe8BQe.jpg 乐观察

打开手机租房类APP或各种网站,有很多看起来非常舒心的房子,租金与市场价持平,并且显示房东直租,一顿忙活之后,好像看到了希望美好生活的曙光,但是你经历的一切,也许只是一个“卖家秀”而已。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房东冷不丁来涨价,不答应就要我搬走怎么办!!”
……
据新华社报道,加上“公寓”两字租金就贵很多,明明已经签了租房合同,莫名其妙又被加收热水费……调查发现,今年以来,房屋租赁市场出现租金上涨较快,长租公寓高端化等问题,消费欺诈、“黑中介”等乱象也屡禁不止。一个不小心,就会被砍“一刀”。
租房套路深?法律武器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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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房一定要签书面合同!
签合同是租房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合同规定了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的权利义务,需要遵循的规则、纠纷的解决及权利的救济。这时候一定不要图省事而口头约定,白纸黑字,才是最有利的保障。
2、属于出租人的物品,违约或不正常使用要担责!
对于出租的房屋,出租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承租人。如果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物导致其损耗的,这时承租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只有在承租人违约使用或者不按照正常用途使用租赁物的,承租人才承担相应责任。出租人同时还应当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3、想当“二房东”,没那么简单!
如果未经出责任同意擅自转租房屋,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如果合同中约定写明“同意转租”,那么出租人就无权过问了。如果承租人转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于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二房东即使出租出去,还要继续承担房屋的维护责任。
4、房屋被出售,别怕,租赁依然有效!
出租人如果要出售房屋,承租人不必担心,合同依然有效,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出租人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应当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5、一房数租,别急,先来后到!
同一房屋,有多个承租人,不用着急,这也得有个先来后到。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这几种情况,承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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