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555|回复: 0
收起左侧

白话劳动法|实习生和企业之间,一定就是劳务关系吗? ...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9-30 11: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加入

×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白话劳动法
微信ID:baihualaodongfa
白话劳动法,你的私家法律顾问。劳动法专家白永亮老师,将为你带来劳动法与企业管理之间出现的,不一样观点。
从司法实践的判例上看,学生实习大体上可以分为就业型实习、勤工俭学型实习和培训型实习三种情况。
就业型实习

一般签订劳动合同,以就业为目的的全日制工作,劳动者独立工作,有相对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薪资待遇。
教学型实习

一般签订三方协议,全日制工作,由学校组织,分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劳动者一般没有独立的岗位和职责,一般根据指导老师学习。
勤工俭学型实习

一般不签订任何协议,以学习为目的的社会实践,多为非全日制工作,通常没有明确的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情形。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勤工助学活动主要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因此,实习期间,实习生还是有可能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
权责声明
本文不构成具体的、特定的法律意见,如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与助理小白(微信号:lawyer-byl)联系或在本公众号留言;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站所发表的文章。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4、本站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站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客服热线
400-1234-888 周一至周日:09:00 - 21:00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科技路88号现代城5号楼

天府生活网(www.fqtc.com)四川生活网为你提供房产、招聘、黄页、团购、交友、二手、宠物、车辆、周边游、本地生活、供求信息等海量分类信息,是专业,免费,高效的本地生活信息服务平台。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13 Comsenz Inc.

QQ|广告报价|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免责声明|大成都 ( 蜀ICP备19006310号-4 )

GMT+8, 2024-11-30 17:33 , Processed in 0.111616 second(s), 20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