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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月度加班超过36小时,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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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7 16: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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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殊情况下安排劳动者加班需要遵守的规定许多工厂的员工每天都要工作10到12个小时,周末没有休息或者是单休,还有一些销售人员,或者互联网工作者、服务性质的工作者。不管有没有加班工资,加班都不是员工同意就可以了,加班时间还得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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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加班应给予的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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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工作日加班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支付。
②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调休的,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支付。
③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将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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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法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不少企业、劳动者以为加班只要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就是合法的,殊不知加班时间过长,同样违反劳动法,要被罚。《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指出,“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月加班时间累计超过36小时的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直接辞职走人,而且企业还需支付劳动补偿!
《劳动法》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属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且无效的劳动合同是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来确认的,无论当事人是否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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