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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公证“法律七进”、成都公证处“公证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走进成都理工大学。
‍“房屋继承、过户、拆迁补偿需不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办理出国留学公证需要带上哪些材料呢”……4月18日,市司法局公证“法律七进”、成都公证处“公证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走进成都理工大学,为广大师生及周边群众带来公证普法宣传资料和现场公证法律服务,办理了房产赠与、继承等公证事项10余件,解答咨询100余人次。参与活动的师生表示,这样的活动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希望能够经常在学校开展类似的活动。 成都公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国留学所要办理的出国留学公证书,又称涉外公证书,在国外具有法律效力。“出国人员办理公证是前往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要求。”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具体来讲,涉外公证是国际交往不可缺少的工具和法律程序。在国内取得的诸如出生证、学历证、结婚证等法律文件,在本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而在境外往往需要公证才可被他国直接承认和采信,也才具有域外的法律效力。 小贴士>>> 出国留学公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学历证书或证明 3、学位证书或证明 4、成绩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 5、证件照片 6、非本人办理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来自: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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