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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9 12: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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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跃明:按照现行法律,恐怕不只赔钱那么简单!嫌犯家属到后来就会彻底明白:侵犯“国家执法工具人身”,要负刑事责任,且将来的日常活动多少都会受一些影响!嫌犯家属是不是个共产党更大的官?这很关键!祝好运!这样的事很多,出现许多害群之马,但广大干警还是以普通人居多,光鲜的制服下面,更多的是汗水,他们也有家人要养,不要说什么崇高理想,警察只是一个职业!
法院当天进行调解的案件,正是曾引起社会关注的“沈阳交警执法被打”一事。
此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甘某下车纠缠,李勇杰立即上前挡在双方中间。女驾驶员和甘某快速上车,李勇杰也跟上车,欲拔车钥匙扣留车辆。
但此时,女驾驶员加速将车开走。已经上车的李勇杰3次要求他们将车开回交警队接受处理,但女驾驶员未停车。李勇杰拿出手机报警时,甘某将车内音响开大,使李勇杰无法报警。同时,甘某将头伸到车外打了几个电话叫人。
大约半小时后,肇事车辆开到辽宁省抚顺市和平桥上停了下来,甘某再次打电话找人。李勇杰用力推开门下车,甘某上来拽住警服,李勇杰准备擒住他时,女驾驶员用钝器朝李勇杰后背砸了一下。
李勇杰想看清车牌,却被甘某拳打脚踢。随后,女驾驶员开车逃离现场。李勇杰随即报警,刚说完案情,就上来4名年轻男子,对李勇杰拳打脚踢,直到把李勇杰打倒才住手。
后经鉴定,李勇杰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为轻伤;右眼挫伤、鼻骨骨折、右肘及右手擦皮伤均鉴定为轻微伤。
案发第二天,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分局将甘某和他勾结的4人全部抓获,经警方侦查,甘某为抚顺市新抚区行政执法局一大队队长。当时的驾驶员被证实为抚顺市电视台记者宋某,未到案。沈阳警方于3月29日将宋某抓获。
此外,在参与这起妨碍公务案的另外4名嫌疑人中,25岁的王某和26岁的王某哲都是抚顺市新抚区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嫌疑人项某是沈阳市一家职业高中的学生,25岁的贾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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