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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提醒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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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4 09: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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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应收取押金和扣押身份证。
律师提醒:
1、即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了工作服等工作中所需要的物品,也不能收取押金。
2、即使用人单位提供了上岗培训,也不能收取培训费用。
3、如果用人单位收取押金,劳动者应当索要并保管好收条或者收据,并向当地县区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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