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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在农村哪些地方禁止养殖禽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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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5 20: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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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某些区域,为了防止禽畜规模养殖带来的污染,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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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发出第643号国务院令,在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明确规定,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人口集中区域挡地方,是不能建设蓄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
XqEtZtCNEyje3j3Y.jpg ​为什么国家会出这样的条例呢?
是因为在我国农业面源污染中,畜禽的粪便污染,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畜禽的粪便排放,已经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
Pkb9mZy3a92c9IyD.jpg ​很多农村人养猪,喜欢直接将粪便用水冲洗后排放到江里河里,导致水质严重受到污染。做好畜禽规模养殖的规划,划定禁养区,发展生态养殖,已经成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导的重要内容。
划定了禁养区,是不是农民就没办法饲养家禽家畜了呢?国家在出台条例的时候已经将养殖区域分为三类: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
在限养区可以有限制的进行养殖,在适养区可以放开发展养殖业。具体各地都已经出台的具体的实施意见,由县人民政府环保部门进行监管执行。当然,除了规模养殖场外,农民自己家散养自用的家禽家畜,国家的政策中没有明确禁止规定,还是可以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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