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280|回复: 0
收起左侧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离婚的限制性规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8-11 05: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加入

×
pXMOmpM0o1611ugu.jpg

我国《婚姻法》虽然规定婚姻自由,但对结婚、离婚手续办理有所限制,因此,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法律也有例外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夫妻双方是不被允许离婚的。
不允许诉讼离婚的情况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关于该条文,具体解释如下:“分娩后一年内”是指女方生完小孩后一年之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是指女方在流产(包括人工流产和自然流产)后的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此三期内的女生权益是非常需要得到保障的,此时正是女生们处于弱势之时。但!法院为了更完善保障男女双方之间的权益,则另要求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受理此案件,或者女生自己提出离婚请求的,就不用受到这样的限制。比如有证据证明女方腹中胎儿非为男方,那此番具有故事性的事件,最是容易产生夫妻矛盾的问题了,法律上也就不会过多限制了。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目前很多新时代的婚姻离婚率非常高,一部分原因其实也不乏当事人双方的一时冲动产生,如果法院本身起到一个中间人角色调解结案,那么则要求当事人在6个月内不可以以同一理由和事实再提起诉讼,当然,6个月后则没有过多要求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对于军婚,法律上为了保障军婚的完善,有很多有关于军婚问题的法律条文,如刑法中有一个叫“破坏军婚罪”的罪名,显而易见,为了维护军人们的家庭生活保障,法律还是起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这里的条文说的很明确,强调军婚在维系之时,若想要离婚,强制要求只有征得军人同意方才可行,否则,这样的婚姻将会一直维系下去。当然,非军人一方的权益也要均衡保障,故而强调“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如,军人自己有出轨、吸毒、赌博等等。
欢迎来到【天府同城大成都】-天府四川的吃喝玩乐—生活消费媒体网站!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fqtc.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站所发表的文章。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4、本站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站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客服热线
400-1234-888 周一至周日:09:00 - 21:00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科技路88号现代城5号楼

天府生活网(www.fqtc.com)四川生活网为你提供房产、招聘、黄页、团购、交友、二手、宠物、车辆、周边游、本地生活、供求信息等海量分类信息,是专业,免费,高效的本地生活信息服务平台。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13 Comsenz Inc.

QQ|广告报价|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免责声明|大成都 ( 蜀ICP备19006310号-4 )

GMT+8, 2024-12-29 16:41 , Processed in 0.108708 second(s), 22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